风神股份11日晚披露的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600909)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宋文光、UBS 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树明★、苏继德★、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银泰嘉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卫国。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和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前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风神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0亿元,同比增长1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亿元,同比减少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51亿元,同比减少8★.89%;基本每股收益0.38元/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核★。
(600469.SH)于2025年2月17日正式宣布,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
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表示,将在收到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后,正式将该项目提交至中国证监会进行注册审批。
审核结果显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完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这一结论标志着风神股份在推进此次股票发行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本次发行价格5.66元/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53,003,533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